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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杨海卿)8月3日上午,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柯某某、王某某所有的四处房屋进行强制评估。评估过程邀请3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和县公证处2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执行,3名公安干警协助执行。
柯某某、王某某以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向某银行借款,后因经营失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丹凤县公证处公证,发出执行证书,柯某某、王某某应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柯某某、王某某“玩失踪”,丹凤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柯某某、王某某的房产进行了查封。
8月3日,丹凤法院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柯某某、王某某的房产进行强制评估,为后续执行拍卖房产做好准备。上午10时20分,丹凤法院执行干警、法警和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公安民警以及评估人员、开锁技术人员等,前往被执行人柯某某、王某某的房产所在地。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证员等人员的监督见证下,开锁技术人员强制撬开被执行人柯某某、王某某的房门,评估人员对房屋的具体参数、价值进行勘验评估,执行干警给房门张贴封条。
执行行动按照上述执行方式继续对被执行人位于丹凤县城丹江社区的另三处房屋依次进行执行强制评估。历时2个多小时,被执行人的四处房屋全部完成强制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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