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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君 通讯员马秋明)“经勘查,水质、土壤检测一切正常,生态环境已基本恢复,大家可以放心了。”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易县分局、紫荆关镇政府和第三方环境评估机构,对一起交通事故引发污染的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途经易县境内的112国道紫荆关镇十八盘路段弯多路险。今年5月3日下午,一辆装载30余吨石脑油的大型运输罐车,在该路段因刹车失灵发生侧翻。司机刘某和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同行人员并无大碍,车辆罐体也没有破损,但石脑油经罐体顶端的排气口泄漏,流经道路路面、边沟、涵洞后进入公路下方的泄洪道和林地,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
当天下午,易县生态环境分局打电话,将这辆大型运输罐车侧翻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通报给易县检察院。随即,检察官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调查取证。
“事故现场和污染现场有几十米的高度差,没有路,现场勘查污染情况十分困难。”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事发后,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相关部门紧急会商应急处置办法。“我们配合工作人员将罐体内残留和现场收集的石脑油全部安全转移,并与当地村民一起采取拦截措施,防止污染物进入附近水体。”检察官还建议相关部门立即停止事故现场附近地下水和地表水的使用,采取临时性供水措施,对水质进行连续跟踪监测。
当晚7时,泄漏的石脑油已全部集中收集。相关部门在事发现场下游地下水井、入河口等处,设置了5个采样点位,每天就石油类、挥发酚、苯系物三项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进行连续跟踪监测。
5月7日,检察官与相关部门人员再次来到现场,发现公路边沟、涵洞、灌溉沟渠和林地的土壤全都遭受污染,形成大量危险废物,如不及时处置有扩散的风险。5月17日,检察官协同司法鉴定中心人员进行现场勘验,专业人员表示,石脑油对水体、土壤和空气都能造成污染,对人体健康也有严重危害,一定要在汛期强降雨前彻底清理污染物。
“车主一直不肯出面解决污染物处理和赔偿事宜,行政机关又没有专项治理资金。眼看情况紧急,我们决定将该案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易县检察院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尽快将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至安全地带封存或采取其他措施依法处置。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检察建议向县政府汇报,申请到处置资金40余万元,并与检察机关、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商定解决方案。
“这水还能吃吗?庄稼会不会受到污染?”面对群众困惑,易县检察院、生态环境部门及镇政府召开现场会,耐心释法说理,公布检测报告,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日前,经验收合格,易县检察院认为行政机关已依法履行职责,决定对本案终结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