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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梁军)近日,发生在湖北省枣阳市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经法官、交警、调解员共同讲法、说理、调解,当事双方最终同意在调解书上签字。该纠纷的成功化解,得益于枣阳市“法院+交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需求,大力发扬新时期“枫桥经验”,深化道交纠纷诉源治理,今年3月,枣阳市人民法院经与该市交警大队充分协商酝酿,并联合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等部门,成立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室,明确相关要求和程序,由道交法庭法官、交警、调解员以及保险公司委派代理人在工作室坐班办公,充分利用从“事故认定书出具”到“当事人协商不成提起诉讼”之间的纠纷化解时间,及时开展交通事故纠纷的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
同时,对需要通过鉴定确定损失金额,提供调解基础的案件,由调解室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共同申请诉前鉴定,并由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后,再进行调解或导入诉讼程序。实现“一次鉴定、多方认可”,避免重复鉴定,以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加速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解决。
据了解,该工作室成立以来,已调解道交纠纷61件,司法确认56件,完成诉前委托司法鉴定33件,接受法律咨询11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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