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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韦彦羽)近日,广西河池市一名被执行人慑于执行悬赏曝光的压力,主动履行了2.3万元欠款。
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刘某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多次向王某(曾用名韦某)支付22945元。在多次催要余款无果后,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由王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22945元及利息。但王某仍然没有履行义务,刘某遂向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而且一直不肯露面,试图躲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但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生活处处受限,王某请求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协商还款计划。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每个月向申请执行人刘某还款2000元直至还清本金及利息。然而王某仅在第一个月支付了2000元后又玩起了“失踪”。
今年8月31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为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金城江区法院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公开悬赏被执行人王某,承诺向法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且使案件得以执行到位的以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作为悬赏金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公告一经发布,本地各家媒体纷纷转载,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迫于舆论压力,“失踪”多日的被执行人王某在9月7日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希望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偿还债务。经协商,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放弃其他执行请求,王某通过银行汇款一次性履行了2.3万元的欠款,至此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为进一步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金城江区法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通过在主流媒体、“两微一端”、公共场所张贴悬赏等形式发布公告,扩大悬赏公告的受众面,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效应,形成社会合力,共同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充分发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执行等措施的作用,加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司法成本,促进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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