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悟:多元调解+多方联动=“无讼”乡村

2022-11-10 21:43:57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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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宋田华)“感谢法官!我其实就是心里有气,你们讲得很有道理,现在想想这个事不至于非要走到诉讼这一步。”近日,在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人民法院大新法庭诉讼服务大厅里,熊某拿着现场交付的3500元现金感慨道。

去年6月,熊某与姚某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姚某将熊某的颈部抓伤,并用拳头击打熊某的胸膛,将熊某的黄金项链扯断,公安机关依法对姚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后熊某就姚某对其造成的财产损害向大悟县法院提起诉讼。

大悟县法院大新法庭受理该案后,大新法庭负责人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庭现场进行调解,经过法庭工作人员的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庭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被告姚某当场拿出3500元赔偿金,赔付给原告熊某。

至此,此案成功调解结案。这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只是大新法庭众多调解案件其中的一个,也是该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缩影。

为将调解工作做实做优,大新法庭不仅在拓宽调解渠道上下功夫,还在提高调解效率上出真招,两日内,通过不同渠道调解处理了5起不同类型的纠纷,并均已当场履行完毕。

“绝不放过一丝可调解的机会!”这是大新法庭干警常说的一句话。这句话不仅成了他们的口头禅,更成了他们工作中的指南。

今年以来,大新法庭调解撤诉处理的案件在受理案件中所占比例达60.65%以上,为服务“乡村蝶变工程”,大新法庭正在努力打造践行“枫桥经验”、推进“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的先行阵地,目前已创建出以红花村为代表的多个“无讼”乡村。下一步,大新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为共同缔造乡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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