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沾益区检察院“五注重”提升社会治理实效1当前讯息

2022-11-16 21:42:08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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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周保柱 施家勤)近年来,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工作要求,采取“五注重”措施,助力提升社会治理实效。

沾益区检察院注重监督引导,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一是审查监督引导侦查取证,通过提前介入等方式,打通案件质量的传递通道,将审判标准不断向侦查前端传导,将侦查引入更加合法、规范的轨道上,形成审查-引导-反馈-规范的良性循环。二是审判监督促司法公正,加强检法沟通,履行好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全面梳理、构建与指控事实相匹配的证据体系,围绕指控加强庭前预测。同时,根据案件庭审进展与法院沟通,健全庭审动态调整举证示证机制,确保司法均衡和公平公正。三是诉讼监督引导依法履职,检律良性互动促公正,全面深化律师参与协商见证认罪认罚案件、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和值班律师制度,引导律师依法客观、履职,规范与律师接触,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四是心理疏导引导合理表达诉求。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理性诉讼。严格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诉权和合法权益,引导其客观理性表达诉求,重视释法说理,努力化解矛盾,促使其成为公平正义的受益者和法治教育的见证者。

沾益区检察院注重公开听证,多方参与促公正公信。一是依法适用、应用尽用,提高办案质效。同时,注重司法行为是否依法规范、释法说理是否充分、沟通协调是否到位、当事人矛盾是否化解。二是通过听证员传导客观公正的检察立场,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代表委员等全程参与听证,做好高质量的检察产品,做好产品说明书,让听证可见、可听、可看、可信;三是发挥律师的法治智慧,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发挥其释法说理、情绪化解、解开心结、普法教育等作用;四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社区及基层组织人员等参与人的朴素正义观。根据案件情况、寓道德情感、经验法则、朴素情感等公众认知判断,以作出符合人民群众朴素正义观的判断,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沾益区检察院注重权益保障,源头治理预防犯罪。一是优化刑事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平等、充分、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人、值班律师等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办实事、解民忧。对涉案当事人“一对一”法律解析、对类案发生地“点对点”法治宣教、对不起诉案件“多对多”释法说理、对刑事和解“全程跟进”化解社会矛盾;三是促进源头治理,从类案角度发现社会问题,就刑事犯罪的成因、特点、预防等问题总结,寻找犯罪规律,拓展犯罪预防。提出切实有效的“法律预防”措施,从而有效控制和预防犯罪,保障公民安全健康的生活。

沾益区检察院注重良性互动,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一是矛盾化解融入办案全程。从案件受理、审查、讯(询)问、听证、出庭、判决裁定审查、接待当事人等环节融入释法说理机制,且以当事人的视角、群众的感知、社会治理的视野、公平正义的触角化解矛盾。二是检察办案与矛盾化解无缝对接。改变以往“坐堂阅卷”的审查方式,实现在卷证据审查向在案证据审查的转变,推动办案人员深入案发地、入户办案、走访办案,让办案走到人民群众中、让检察温情融入到人民心中,让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处理变成人民群众的最好期盼。三是法治宣教零距离释放。通过诉前集中法治宣教,实现案结事了、矛盾化解在庭前的目的;通过诉中法治宣教,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通过诉后法治宣教,延伸宣传辐射范围,推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良序运行的治理长效。

沾益区检察院注重检察公告,便民司法守护正义。一是公开宣告送达,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公开送达、宣告检察建议等法律文书,强化检察建议的的监督作用,促进整改完善;二是多方参与不起诉公开宣告,让公开宣告成为普法课堂,成为增强司法公信、维护社区稳定、深化普法宣传、促进社会治理、推动平安建设的课堂;三是“四式法治宣教”成为新常态。以“网状式、订单式、个性式、引导式”法治宣传,提升司法保护水平;四是以公开听证与老百姓零距离。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让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不再停留在“等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五是阳光司法成为常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司法工作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高效良性运行,让正义之光普照珠源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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