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观点:江西德安:以高质量考核促高质量发展

2022-11-17 15:36:57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勇 □蔡静) 江西省德安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年度综合考核改革要求,坚决落实“六个江西”建设任务,聚焦六个结合,着力构建“1+1+2”年度综合考核模式,提升考核质量,以实际行动践行“作示范、勇争先”。

科学谋划,坚持“上下契合”

在谋篇布局上,德安县始终坚持“一盘棋”思想,既对标上级考核要求,又体现地方工作特色。


(相关资料图)

一是谋划早。德安县迅速成立县委综合考核工作委员会,设置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主任,党政分管县领导任正副组长,各责任单位或数据来源单位任小组成员的工作推进机制,组建运行专班,建立调度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每月调度主要考核数据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高效有序推进考核工作。

二是机制优。德安县按照既遵循省委考核总体要求,又体现自身工作特点的总体原则,研究制定《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2022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2022年度乡镇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和《2022年度县直及驻县单位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等4个文件,探索分类考核,科学设置指标权重,制定总体要求、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计分方法、考核程序、等次评定、结果运用和工作要求等八大板块制度。及时组织专班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考核办人人业务精、责任实。

三是目标明。德安县全面承接省委年度综合考核精神,突出六个结合,即:考人与考事相结合、考班子与考干部相结合、考显绩与考潜绩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采取推进或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加强党的建设成效、满意度评价“三张考卷”三个100分,做到目标一致、步调一致。

建章立制,坚持“轻重结合”

在具体操作上,德安县始终坚持科学探索,既突出工作重点,又客观公正评价工作成效。

一是注重分类促公平。德安县积极探索分类考核,把13个乡镇和84家县直及驻县单位,划分为乡镇类、党群类、政府综合类和驻县单位四类,实施分类考核、同类竞争,让各单位在同一起跑线赛跑。

二是突出重点盯关键。德安县乡镇主要侧重在党的建设、深化改革、项目建设、工业发展、乡村振兴、政法维稳等方面;县直单位主要在突出发展成效,招商引资、扶贫助困等指标予以倾斜;驻县单位将支持服务地方发展作为最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三是争先进位勇创新。德安县紧盯全省年度综合考核二类县“第一”等次目标,用活政策,多措并举,创新设置奖项,在优秀等次的单位总数中拿出一定比例设置综合奖,如,乡镇考核按照第一等次不超过40%的比例,设置综合奖5个;县直及驻县单位按照20%的比例设置综合奖项12个,并分类设置单项奖和工作特色奖等,充分树立以实绩为先的鲜明导向。同时,根据获得中央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表彰情况予以加分,全面组织考核单位争先进位、争先创优。

压实责任,坚持“全面整合”

在成果运用上,德安县始终坚持奖优罚劣,既整合考核又提质促效。

一是减负增效。德安县各责任单位工作重在日常,建立季报制度和提醒督办制度,加强对各单位的平时监测,并作为年终考核计分的参考。精简考核程序,实行年终集中统一考核,合并现场考核,严禁没经过批准的责任单位集中上门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

二是有为有位。德安县对乡镇获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的,分别给于3-5万元经济奖励,对单项奖获得者分别给于1万元经济奖励,对获得综合先进的乡镇可推荐4名先进个人,对获得综合先进的县直及驻县单位可推荐3名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500元,并在全县经济工作会上进行表彰,真正让有为者有面子更有里子。

三是无为无位。德安县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着汰”的鲜明导向。对单位综合考核为“较差”等次或连续两年为一般等次的,不分配先进个人名额,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书面说明并整改,真正让无为者无面子无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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