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治网讯(□李志明)近年来,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找准服务企业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切入点、发力点,以能动检察履职,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全力做到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和预防并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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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能动履职,注重整体提升
深入调查研究,选准服务触角。为确保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冀州区检察院多次召开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专题研究服务保障民企发展工作,并深入调研、详细了解辖区内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和具体诉求。利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多种途径,结合办案及时回应民营企业法律咨询,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冀州区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法律体检”活动,精准为企业量身定制检察服务项目,确立十家企业为联系点,定期到企业开展走访,发放《冀州区金融惠企政策汇编》等宣讲资料,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面临的瓶颈困难,是否存在资金短缺、用工紧张以及涉法问题,就企业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保护,实行“点对点”对接、“一对一”服务,把脉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形成联系一个、扶持一批、带动一片的局面,全方位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立足检察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冀州区检察院持续开展“检察长同行长走访企业”活动,召开了“检察长同行长走访企业”推进研讨会,区金融办、工商联、人民银行、区银保监管组负责领导、12家银行行长、6家企业代表参加,多部门联动发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先后到门家庄乡、西王镇、周村镇、高新区、冀州镇及女企业家协会组织召开11次检政银企对接现场会,针对企业所需提供法律帮助,倾心服务民企促发展;联合区北漳淮乡、周村镇政府等部门,与中国银行、农业、邮储、农商四家银行召开检政银“涉农贷”对接会4次,帮助企业解决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内外一体联动,倾力解忧纾困。冀州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惠企帮扶百日行动”,扎实做好群众需求周恳谈活动,与区统战部、工商联以及中行、农发行等领导,到西王镇东罗口村农民合作社、周村镇石与木艾草文化园、衡水怡青舒袜业有限公司、门庄乡开展了上门走访活动,通过检政银企现场精准对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联合德友信知识产权专业公司等单位,深入西王镇工业园区等多家企业,了解企业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需求,讲解相关法律知识,问需送法助力知识产权保护,宣讲国家帮扶纾困政策,针对企业所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倾心服务民企促发展,受到被走访企业欢迎。
强化司法办案,突出精准发力
冀州区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经营者及从业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开展经济活动。结合办案实际,研究试行了《刑事案件不捕慎捕实施办法》、《常见犯罪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标准》,就适用“少捕、慎捕、相对不诉”案件范围、条件、标准、流程等进行了细化规范,切实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确保平安稳定法治环境。在办理某民营公司经营者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中,该公司将现有资金优先用于生产经营摆脱困境导致拖欠6名工人工资共计29万余元,其未能及时支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冀州区检察院能动履职主动作为,自行补充侦查,举行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后认为,该公司法人虽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其在侦查阶段已将涉案工人工资全部结清,认罪认罚,积极寻求谅解,具有悔罪表现,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取得良好社会、法律效果。
冀州区检察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精准适用法律政策,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符合改变羁押强制措施的及时做出改变,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坚决从宽,对符合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案件依法从速办理。慎重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最大限度避免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生产秩序。截至目前,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7件9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决定不起诉16人(公司),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冀州区检察院在营造“安商”环境上持续发力,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关口“前移”,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用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涉案企业 “真整改”“真合规”。冀州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成员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冀州区检察院召开,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最高检制作的“合规保企业、监管促发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宣教片。
冀州区检察院在办理的一起涉企业合规案件中,针对企业合规经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向涉案企业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合规计划。冀州区检察院以个案合规为突破口,预防治理此类犯罪发生的行业漏洞,持续推动行业合规发展,实现对企业刑事犯罪的诉源治理,做实对各类企业平等保护。
融入发展大局,展现检察担当
加强检察力度,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冀州区检察院加强打击涉企业刑事犯罪力度,加快涉企业刑事案件的办理,依法实现快审快捕快诉,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履职中发现的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作不作为行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案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避免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稳妥处理涉企业类犯罪案件,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确保“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让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冀州区检察院大力提升检察官队伍政治、法律专业素质以及处理复杂社会矛盾的综合素质。坚持“走出去”“迎进来”的优化营商环境模式,主动与民营企业对接,了解民营企业在法律方面的需求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宣传检察职能,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进企业等方式,了解企业司法诉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助力职工提升法律意识,真正将检察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打通检察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继续开展“木兰有约”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册、宣讲典型案例等形式,向民营企业和员工宣传与其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重点宣讲本行业、本领域多发性、常发性的犯罪类型特点、原因分析及其预防方法,增强民营企业家和员工学法、懂法、用法的水平,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提升风险防范的意识,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高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注重多方联动,形成法治建设合力。冀州区检察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政府职能部门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精简服务程序、消除部门壁垒,简化内部审批手续,畅通多部门联合服务渠道,充分运用各部门自身优势,分析和研究涉企业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堵塞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帮助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加强与区统战部、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实地走访民营企业,召开座谈会、法律进企业等方式,主动倾听企业诉求,实现检察服务和企业需求无缝对接;探索建立双向了解和沟通机制,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服务职能,真正了解民营企业的所需所想所求,找准服务的切入点,提高检察机关向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针对性和目的性,提升服务效果。
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永远在路上,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任重道远。冀州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精准契合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发力点和落脚点,以营造良好的安商惠企法治环境为抓手,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实现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营造亲商、安商、护商、惠商的良好氛围,切实为全区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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