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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黄黎 吕力)“真是太感谢了!遇到你们这么好的检察官,让我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月14日上午9时许,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章鸿一行来到横沟桥镇,对办理的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李婆婆进行回访时,老人连声道谢。
2021年3月的一天,年过七旬的李婆婆在外出打零工的路上,被同村村民钟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撞倒导致腿部骨折,钟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受伤严重的李婆婆需紧急治疗,而年近五旬的钟某由于家庭困难,在拿出了家中仅有的7000元积蓄后便无赔偿能力。李婆婆的老伴通过向亲朋好友借钱才将李婆婆送到医院治疗。李婆婆的手术很顺利,但家庭也因此欠下了几万元的债务。
2022年1月,该案移送咸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李婆婆符合困难妇女群体和军人家属(李婆婆老伴是退伍军人)重点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申部门负责人徐章鸿在核实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在走访中徐章鸿还了解到,由于年事已高,李婆婆术后几个月不能行动,全靠身患“三高”的老伴照料。每月仅靠2000元“失地保”生活的老两口,在李婆婆出院后日子过得十分拮据,李婆婆和老伴为此愁容满面。
2022年底,在确认李婆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后,该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向咸安区委政法委报送相关资料,及时为李婆婆发放了30000元司法救助金。
据悉,2022年咸安区检察院共为7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22.7万元。下一步,该院将着重关注困难妇女群体,不断增强救助意识,以实际行动为困难妇女“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