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营商办获悉,为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日,我市根据《石家庄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办法》,确定张力峰等123名同志担任首届石家庄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聘期2年,期满自然解聘。
按照相关工作办法,监督员人选由市人大、市政协、市工商联、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推荐,推荐人选应覆盖各县(市、区)。市营商办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确定监督员初步人选,提交市营商办专题会议审议。监督员的聘期为两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需要决定是否续聘,对期满未续聘的,监督员资格自动解除。监督员受聘期间,无相应劳动报酬。
监督员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根据市营商办工作安排,参与有关营商环境的监督培训、座谈、调研、明察暗访等活动,并按要求完成以下具体工作任务,将工作成果及时反馈市营商办。比如,暗访各级政务大厅等窗口服务单位,搜集政策落实不到位、态度不好、工作拖拉等问题;每季度搜集企业反映的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及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每季度至少走访两家企业。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守信践诺情况,及时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市营商办将及时对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转办、交办、督办,并向监督员反馈问题解决情况。 (首席记者 吴 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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