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只标准和品种的通告
根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石家庄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只标准和品种通告如下:
一、禁养大型犬的标准
肩高(身高)超过40厘米、体长超过60厘米的犬只。
肩高是指犬只正常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垂直距离,体长是指犬只正常站立时从肩到臀的距离。
二、禁养犬只品种
除巴哥犬、巴吉度猎犬、比格犬、博美犬、德国小型狐狸、法国斗牛犬、迷你雪纳瑞犬、马尔济斯犬、骑士查理王猎犬、英国斗牛犬、日本种、丝毛梗、西部高地白梗、泰迪犬、西施犬、喜乐蒂牧羊犬、小鹿犬、猎狐梗、小型灵缇、约克夏梗、迷你贵宾犬、中国沙皮犬、德国腊肠犬、银狐、卷毛比雄犬、北京犬、波士顿梗、中国冠毛犬、拉萨犬、柯基犬、蝴蝶犬、可卡犬、吉娃娃、西藏猎犬、苏格兰梗、小型波利犬等36种之外的犬只品种,均属禁养犬只品种。
本标准和品种的规定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8日
标签: 犬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