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河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即省“1+20”政策体系,《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是20个配套文件之一。
3个月来,省司法厅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五条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目前29项具体举措已基本完成,为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提供了法治保障。
【资料图】
给政策 打出“组合拳”
“公证‘云上办’,一周就办结,还减免了30%的公证费。”石家庄市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蔡先生对前不久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提供的法律服务赞不绝口。
蔡先生的公司是一家从事医疗科研的企业,租赁了私人车间作为科研场所。因就租金问题发生争议,房东一气之下断水断电,导致企业进行科研的细胞等产品大量坏死,造成了约300万元的经济损失,为固定证据提起公证申请。
“这家企业的科研场所属于无菌场所,人员进出需要严格消毒,且情况紧急,拖的时间越久细胞坏死的数量越大。”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为了不错过保全证据的最佳时机,他们决定通过公证处的“公证云”APP进行取证。
企业工作人员将现场情况拍摄形成电子数据,实时上传存储到“公证云”的平台。仅一周时间,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便出具了公证书。另外因考虑到企业严重亏损,经营困难,予以减免了30%的公证费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离不开一系列好政策的支撑。今年6月,省司法厅联合省发改委制发《关于阶段性下调涉企公证服务收费的通知》,实施涉企公证费用减免措施,对9类涉企公证事项下调不低于30%的费用。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涉企公证服务事项1172件,已减免涉企公证收费123.1万元。
为了切实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省司法厅还指导推动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
“听到不予处罚后,我都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石家庄市高新区澳飞家具厂厂长石海飞对笔者讲述了他的这次免罚经历。
石海飞经营的家具厂主要从事家具组装与销售,为提高销量,在网络平台发布了一系列宣传广告,其中使用了“全网最低价”等夸大性广告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应当对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格监管与优化市场环境之间并非天然的对立关系,有温度的监管、执法,让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更好地统一起来,也更加符合法治本义。”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对该家具厂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进行了相应的批评教育。
截至目前,省级32个行政执法机关已制定实施360项免罚事项,各地各部门免罚清单也陆续出台,真正让市场主体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
给服务 做出新亮点
“你们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帮我们企业渡过了难关!”近日,晋州市某金属制品公司总经理特意向晋州市司法局致谢。原来,安徽一商户拖欠的32万元货款迟迟不还,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
了解情况后,晋州市司法局当即指派律师团。经律师多方沟通,今年8月1日,这家金属制品公司如数收到了欠款。
良法善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市场主体最好的保障。今年6月以来,省司法厅、省法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业联合会六部门联合开展了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旨在满足企业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推动形成公平竞争、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开展法律政策宣讲1307次,走访企业10112家,为1175家“白名单”重点企业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担任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3629家,帮助实际困难中小微企业2478家,调解企业矛盾纠纷1200余件,非诉讼方式解决企业纠纷涉及金额1.54亿元。
“非常感谢法律服务团对我们及时指导,解答了公司运营中的一些问题,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赵桂荣诚挚地说。
8月初,省司法厅及有关行业协会组织雄安新区联合法律服务团成员,走进雄安新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新区企业提供更为及时精准的法律服务。
“我们结合雄安新区产业政策和企业特点,开展法律问题梳理和专题培训,并与企业建立日常咨询沟通渠道,为企业规避或减少法律风险。”雄安新区联合法律服务团成员、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谷景生说。
为扩大服务范围、优化法律服务供给,省司法厅积极开展“千所联千会”活动。截至目前,全省640家律师事务所与890家工商联及所属重点商会对接,开展法律政策宣讲1809次,为1298家“白名单”重点企业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为分散的中小微企业搭建法务“帮扶桥”,帮助实际困难中小微企业3003家。
给环境 划出硬杠杠
“以前光应付执法检查,就感觉到非常疲累,现在检查次数明显减少了,我可以抽出更多时间到生产车间转转。”位于晋州市的河北新大东纺织有限公司负责人谷占凯说。
这一变化得益于晋州市日前出台实施的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试行)。为切实给企业卸下“迎检”重负,让企业全身心投入到生产经营中,晋州将每月1日至20日设定为“企业宁静日”。在“企业宁静日”期间,除因重大紧迫执法任务等特殊情形,原则上不再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省司法厅组织实施了“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推动解决执法扰企突出问题,提升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是否存在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执行包容审慎执法?是否存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7月28日,石家庄市裕华区司法局走进辖区企业,发放《裕华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了解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倾听企业意见和诉求。
制定“行政执法禁止性清单”,提出“10个严禁”“30个坚决杜绝”具体要求……省司法厅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对不符合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2.6万余人。
“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立规矩、明底线、教方法,真正为执法行为带上‘紧箍咒’,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法执法等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现象明显减少。”省司法厅副厅长彭敬捷说。(河北日报记者 刘冉 通讯员 李丽坤)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