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河北省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经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同意,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向所属考区提出退费申请,现将退费有关要求及流程说明如下:
一
申请时间,10月31日12:00到11月4日24:00,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资料图片)
二
考生打开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hbntcetf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首次登录系统需输入姓名进行个人信息核验,验证成功后需修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修改完成后,需重新登录系统。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地址无法登录的,请复制以上链接粘贴到浏览器地址栏,登录链接地址。
三
登录成功后考生需核对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名考区等信息无误后,选择相应科目进行退费申请。退费期间请保证联系电话畅通,邮箱正常使用。
四
考生在“申请退费原因”中选择未能参加考试的真实原因,并在“请详细说明退费原因”中使用文字详细说明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原因,并按系统提示上传佐证材料。
五
在线提交申请成功后,考区将对考生申请进行核准。经核准退费的考生,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前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退费时间一个月左右,请考生耐心等待。
六
各考区考试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61129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0315-2838372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0335-3880902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0310-3113969
邢台市教育考试院
0319-2233066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69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0313-8063322
承德市教育考试院
0314-2130391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763 0317-3170827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0316-5908807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0318-2124430 0318-2122191
定州市招生办公室
0312-553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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