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6个地方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2023-01-25 07:32:01     来源:河北日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283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沧州市黄骅市、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等6个地方和单位入选,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群众认可度高、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截至目前,我省共有25个地方和单位获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命名,328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省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石榴花开”品牌引领,进一步加大示范典型工作培育力度,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夯实创建工作的基层基础和群众基础,形成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记者 赵泽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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