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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此次普查将全面调查石家庄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并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对于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新进展,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新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此次普查对象是石家庄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了解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配合协作,强力推进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关键环节,保障普查队伍,广泛开展宣传,注重培训质量,创新调查方式。
同时,要严格依法普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各级普查机构要熟悉掌握、全面贯彻实施普查方案。要加强质量管理,强化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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