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即将截止 逾期未缴视为自愿放弃

2022-02-15 16:24:45     来源:湘潭日报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将于2月28日截止,市医保局发布提醒,如果没有按时缴费,今年将无法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请湘潭居民抓紧时间参保缴费。

雨湖区鹤岭镇村民王惠全一家5口人都按时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我觉得医保对我们家帮助非常大,我们家人去年住了两次院,所有费用按比例报销后,起码省下了两万块钱。”她说。

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保体系下的一种全民健康保障,是国家给老百姓的普惠国家福利。缴纳医保能有效减免城乡居民医疗支出,减轻城乡居民就医压力,是一项惠民的基础保障。

湘潭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了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截止缴纳时间为2月28日。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市医保局特别提醒,请居民在规定时间前,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和App,以及相关商业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智能POS机、微信公众号,税务部门网上缴费终端等线上渠道自主缴费,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商业银行网点柜台、村(社区)集中代收费点缴费。

(记者 郑镱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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