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被执行人主动赔偿损失

2022-03-09 15:57:12     来源:江苏经济报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终于拿到了赔偿款……”3月3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将两面锦旗分别送到了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和宿迁市拘留所管教民警的手中。

原来,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马某为邻居,双方因邻里琐事发生争吵,互不相让,最终打了起来,马某将王某打伤。后因赔偿问题,王某将马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某对王某的损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马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19858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判决生效后,马某拒不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后,马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遂依法作出对马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将马某交宿迁市拘留所收押。

马某在拘留所收押期间,管教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通过情理法交融的方式,最终马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赔偿王某的损失,案件圆满解决。

(朱来宽 丁同清)

标签: 邻里琐事 赔偿问题 赔偿责任 诉讼费用 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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