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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米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据了解,张某与余某于2016年在打工期间相识,随后两人恋爱并开始同居生活,2017年5月生育一女儿。后双方因为各种琐事经常进行争吵,随着女儿慢慢长大,各项开销也随之增多,两人之间矛盾越来越大,导致感情逐渐破裂。2022年10月,母亲余某将孩子放在其父亲张某打工的地方后便独自离去,张某一人无法独自带孩并兼顾打工,于是将孩子送回老家暂由老人抚养。随后张某多次与余某联系,余某却拒绝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也不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无奈,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出于对孩子健康成长的考虑,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由于余某在外地打工,不愿意回来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就通过电话多次与其进行沟通,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劝说其参与调解。
调解当天,法庭通过“云庭审”的方法让原被告面对面,承办法官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诉求等,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但是原被告双方都不愿意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没有轻易放弃,一方面从法律角度进行细致讲解,明确告知其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另一方面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认真分析,经过承办法官两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孩子由母亲余某抚养,原告张某愿意每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至此,该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米坪法庭将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一以贯之纾民忧、解民困,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人民法庭的责任担当。(薛小磊 王晶雅/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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