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到2025年全市拟新增5000名残疾人就业
(相关资料图)
日前,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昆明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于近日印发。《方案》从扩大就业岗位、精准就业帮扶、提高就业能力、支持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发展4个方面的主要措施出发,提出2023—2025年共实现全市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人,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
精准开展就业帮扶
截至2023年2月底,昆明市共有持证残疾人16.3万人,其中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7.8万人,已实现就业人数2.9万人,就业率偏低,残疾人就业困难问题依然突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方案》指出,机关、事业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市、县两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应按要求拟定2023—202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多渠道、多形式,采取专设职位、岗位、适当放宽条件等措施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残疾人参加招录(聘)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
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通过公开招录(聘)、劳务派遣等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进一步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费优惠等稳岗扶持政策,围绕行业特点和产业链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积极探索“政企合作、产业助残”新模式,推进“圆通助残就业项目”“一心助残就业行动”落实落细。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应当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方案》指出,要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扶持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和“乡村振兴”残疾人帮扶示范基地,安置不少于200名农村残疾人或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帮助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能,每年选聘不少于15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乡村旅游、电商、物流等行业,多渠道吸纳更多残疾人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农村富余残疾人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引导和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全面提高就业能力
《方案》要求,紧密围绕就业需求,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不少于300人次残疾人开展免费培训,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推荐就业不少于50人次。积极与用人单位对接,稳定提升残疾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建设和打造一支残疾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持续推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对盲人按摩机构开展申报和年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扶持,促进残疾人稳就业保增收。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盲人医疗按摩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管理。推动盲人按摩行业多元化、规模化发展,3年内全市盲人按摩规范化店达到150家,带动盲人就业300人次。
就业困难残疾人帮扶方面,将组织实施云南省“十四五”助残就业“十百千万工程”,积极培育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扶持2个以上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帮扶500名残疾人创业就业。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要实施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行动,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性摊位,推动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等行业提供灵活就业岗位,提高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的创业贷款可获得性,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改造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记者 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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