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午后,地产股板块略回落,早盘10cm涨停的500亿元市值地产股——金地集团午后打开,阳光城涨超5%,招商积余涨超4%,、涨超2%,招商蛇口涨1%。
地产ETF(159707)涨幅回落至0.39%,盘中仍继续维持33%的超高换手率,盘中换手率高居全市场所有股票ETF前四位!
消息面上,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1-11月31省份开发投资数据。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广东、江苏、浙江投资额均超万亿,15省份增速跑赢全国,湖北以全国增速的5倍领跑。
对此,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钟正生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2年房地产的部署更加注重“加强预期引导”,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因此不必对2022年中国房过于悲观。
上海证券认为,近期地产政策面出现边际改善信号,房企发债也有所较快,房企融资环境边际改善。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得到支持,地产投资未来或有望企稳。
【地产板块“最糟糕的时候”或已过去,主流机构集中发声关注地产配置价值】
1、近期“稳增长”宽信用继续加码,一行两会持续发声明确房地产板块的金融支持,地产行业供给侧改革进入中后期,存量地产龙头企业或将持续受益。
2、首席经济学家伍戈表示:随着需求端的发力,以及边际的往下调整,我们相信整个地产最糟糕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从政策底部到市场底部,地产板块整个逻辑和线索依稀可见。
3、认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政策定调偏暖,房地产被摆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位置,中长期来看,行业产能初清叠加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行业资源进一步向优质企业集聚。
4、策略团队认为,房地产调控逐步放松和预期转变,行业风险集中释放近尾声,政策底部确定,建议关注地产等板块的配置价值。
【中证800地产指数:聚焦龙头,爆发力、弹性极强!】
在全市场主流地产行业指数中(中证800地产指数、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国证地产指数),中证800地产指数前十大成份股占比最大(超66%),在地产行业龙头强者恒强的大背景下,聚焦龙头的中证800地产指数中长期业绩和弹性优势明显!
在A股地产板块近期反弹行情中,中证800地产指数的涨幅明显领先于其它3只地产指数(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地产等权指数、国证地产指数)!
【地产ETF(159707):国内首只、目前唯一跟踪中证800地产指数ETF】
地产ETF(159707)为目前全市场唯一跟踪中证800地产指数(399965)的行业ETF,包含中证800样本股中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于市场上其它地产类指数,中证800地产指数的龙头效应更加明显,目前其成份股共32只,前十大成份股权重超66%,保利发展、万科A、招商蛇口三大央企地产龙头占比超4成,聚焦地产龙头强者恒强。
【低估值&高股息,市场稀缺标的!】
★低估值:截至12月16日,地产ETF(159707)标的指数——中证800地产指数估值仅为6.44倍,处于1.30%的历史分位点,当下估值低于98%以上的时间区间!
相比于沪深300、上证50指数等主流宽基指数,中证地产800指数ROE更高,PE更低,板块潜力大,估值性价比凸显。
数据来源:,ROE数据截至2020.12.31,PE、年化波动率、股息率数据截至2021.12.16
【高层定调,近期地产政策一览】
1、: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按揭需求,合理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贷款。
2、证监会:将继续保持市场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正常融资。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总体保持健康发展,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坚守主业、经营稳健。
3、12月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表示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4、12月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预期引导的概念,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地产ETF(159707)2021年终调仓概要】
国内唯一跟踪中证地产800指数的地产ETF(159707)年内第二次调仓已于12月13日正式生效,本次共剔除4只成份股,分别为、、、泰禾集团。
本次调仓之后,中证800指数共32只地产龙头股,前十大重仓股合计权重超过66%,保利发展、万科A、招商蛇口三大央企地产龙头占比超4成,聚焦龙头强者恒强的投资优势更为凸显!
风险提示:地产ETF(159707)被动跟踪中证800地产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4.12.31,发布日期为2012.12.21,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本基金由华宝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需谨慎!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