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迅安科技(834950.NQ)于近日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公告。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光大证券。
2021年12月29日,江苏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依据)分别为21,349,132.94元、45,153,333.4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4.54%、57.53%(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依据),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迅安科技于2015年12月16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自动变光焊接面罩、电动空气净化呼吸器以及相关配套的个人防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