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拟调整株洲市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网上征求意见通知》(下简称“通知”),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通知”显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向市政府提出调整株洲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我市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经开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3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渌口区、醴陵市、攸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74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茶陵县、炎陵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从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记者/何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