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任晓宁 通讯员 张和奇)为主动适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需要,聚焦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成立麻俐检察官办公室。时光荏苒,三年来,麻俐检察官办公室始终秉承“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理念”,独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并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调研、参与未成年人社会管理以及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工作。通过未检工作机构专门化、资源集中化、队伍专业化、创新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实现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麻俐检察官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专人、专心、专业、专责”的工作理念,打造有昆检特色的未成年人工作品牌,将工作模式升级为“365”工作模式,即关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青少年学生“三大人群”,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社区矫正、观护帮教“六位一体”工作格局,用心教育、耐心倾听、真心感化、细心呵护、暖心相伴“五心”工作方法。工作中,将“365”模式贯穿到未检工作的365天,把对未成年人的关爱进行到底,从未停歇。
自麻俐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以来,截至今年7月份,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21件167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8件39人,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3件35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33件44人,侵害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37件52人。
积极履职,推动未检各项特殊制度新落实
按照《刑事诉讼法》以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工作要求,麻俐检察官办公室积极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制度,2018年以来,共为34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33次、亲情会见2次、亲职教育16次、心理疏导2次,未成年人司法救助4人(救助金额共计140333元),法定代理人到场36次,对17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对4名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11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019年,一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在考验期内考入了国内一所“双一流”大学,一名在考验期内考取了足球教练资格证书。今年,昆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中,申请人王某(15岁)头部受重伤,该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认为王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经报请上级检察机关审批,决定给予王某国家司法救助金83277元,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
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两项制度”。昆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及《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切实维护和保障未成人合法权益,邀请昆区监委、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等九部门,召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以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推进会,建立联络群及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并就多方联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目标达成共识。今年7月,昆区教育局已正式开展该项工作,6000余名在职教师均已进行入职查询。
积极适用“一站式”询问办案区。昆区检察院本着“对未成年人特殊、双向司法保护”原则,在未检办案区中建立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办案区,实现“一个地方、一次询问、一次取证”。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昆区公安分局协作联动,目前正积极协调起草具体实施方案,为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构筑制度基础,着力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人被害人“二次伤害”问题。办案区将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监护侵害、校园欺凌、性侵等违法犯罪侵害纳入办理范围,配套打造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及附条件不起诉宣告等功能区,基本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全面综合保护。
践行宗旨,全方位提升检察为民服务新质效
为保护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押的情况,昆区检察院向区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先后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民政局、文化体育局等单位,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为保护未成年人平等教育权,维护教育公平,针对招生诈骗类犯罪情况向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携手多方共同织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护网。
拓宽未成年人保护新渠道。昆区检察院与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与包头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昆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辖区内部分网络宾馆内未成年人入住情况,开展联合检查行动。通过查看前台登记簿、查看房客身份在线登记信息、随机敲门询问入住人员等方式,对网络宾馆接待未成年人时是否询问并登记其身份证信息、是否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及共同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是否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向网络宾馆经营者进行法治宣传,告知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规定以及强制报告义务,并建议公安机关对网络宾馆运营情况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为多方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严密司法保护体系。
守望成长,深化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新成果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麻俐检察官办公室主动将工作职能向社会延伸,积极适用“两库一会”即合适成年人库、青少年心理咨询师人才库以及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案件的高质高效办理,有力推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犯罪预防中来。
更新昆都仑区合适成年人库。今年7月,昆区检察院对昆都仑区合适成年人库进行更新,共有18位爱心人士继续担任合适成年人,其间共邀请了6名合适成年人到场。昆区合适成年人库的成立从根本上解决了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监督司法活动的困境,既为昆区公、检、法依法快速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了便利,又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权益保障。
积极发挥青少年心理咨询师人才库作用。为继续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保护,全方位开展青少年保护工作。三年来,昆区检察院利用青少年心理咨询师人才库,邀请了8名人才库成员,为11名涉案人员进行了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受聘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化心理疏导,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有力参考,实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主要目标。如在今年办理的郝某某放火案中,该涉罪未成年人与父亲沟通不畅,屡次发生争执,遂邀请心理咨询师为父子二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重新建立亲情信任关系。
昆区检察院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结合的优势,围绕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理论与实践研究。2019年,召开“沐浴阳光,校园0欺凌”研讨会。编写《包头市法学会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论文集萃》,既为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也为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提供了全新思路和有效方式,最大限度降低了校园欺凌案件发案率、未成年人犯罪率,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起科学保护体系。
检“护”青春,开展法治教育宣讲促成长
麻俐检察官办公室立足未检工作职能,广泛面向在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宣讲,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让检察温度深入校园,用检察力量呵护成长。法治教育宣讲主题涵盖校园欺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拒绝毒品、抵制网络诱惑、电信诈骗、“两法”知识等多个方面,通过深入浅出地剖析和讲解,有效增强了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走出去”,持续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一是昆区检察院19名检察官被聘任为昆区22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走进辖区内43所学校,为22000余名师生开展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手册12000余册,捐赠图书1700余册。二是联合包头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走进市职教园区,开展防范新型毒品法治宣讲活动、“反诈骗宣讲课堂”活动,让学生们提高警惕远离毒品,切实提升防骗意识。三是联合包头市检察院开展“明史知法 筑梦未来”全市中小学生“两法”知识竞赛预选赛,评选“法治宣传小标兵”、邀请学生参与“清明祭奠英烈”活动、组织学生绘制“法治手抄报”等活动引导学生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四是正式上线“昆都仑未检”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内包括“云上未检”“云端课堂”“云中畅游”等模块。同时,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通过VR技术,制作成线上“VR展厅”并挂载在未检公众号上,让更多的群众和未成年人可以通过线上观看的方式,进行法治教育体验。
“请进来”,9000余名师生走进基地参观。一是昆区检察院联合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育局打造的“体验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自建成以来共“请进来”9000余名师生走进基地参观,通过法治思想熏陶、游戏互动体验、重温青春誓言等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开展讲解活动,使其从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理念、品悟法治思维。二是开展“庆六一·颂党恩·学法律”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邀请昆都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优秀学生代表等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近距离了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感受法治氛围。三是通过录制微课视频,带领包钢二十五小、包钢十二小的学生们“云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让孩子们在轻松气氛中掌握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
进一步加大未检工作宣传力度。昆区检察院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目前,已经在正义网、内蒙古日报等十余家媒体发表文章十余篇。7月22、23日,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编导带队来昆区检察院,对未检工作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行采访拍摄。7月27、28日,包头广播电视台《平安包头》栏目和《包头新闻》陆续播放《昆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方法开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局面》《昆都仑:保护未成年人护航青春之花》。
三年时间里,昆区检察院未检办公室不断创新转型,拓宽思路,积极探索,用关爱去办案,用关注去守望,用关心去浇灌,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持续改进工作方式,打造特色未检“品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力以赴。麻俐检察官办公室将秉持初心、不负热爱,以赤诚之心勇敢追梦,用检察力量呵护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