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马王晟 景都)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也是我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12月4日上午,山西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带领中院干警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举行的“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现场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中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等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普法过程中,干警们针对群众关注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权益保障等问题进行耐心解答,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此次宣传活动,吕梁市中院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宣传彩页1000余页,现场解答咨询3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外,吕梁市中院还充分利用审判大楼电子屏等载体展示宪法宣传标语、播放法治宣传短片,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