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 (王皓 任静)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中院部署要求,积极拓宽“支付令”在类型化案件中的适用,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党组结合辖区案件特点,经过认真研究分析,确定了以拖欠“物业费”类型化案件为重点突破口的具体方向,周密筹划了12月11日“支付令”集中送达行动。行动开始前,立案庭对首批252件物业费“支付令”案件的申请人主体资格及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对材料存在问题的案件告知当事人进行补证,对没有问题的案件及时进行系统录入、材料扫描等工作。
12月11日,甘井子区法院组织9名干警及10名送达人员开展集中送达“支付令”行动,前往辖区内某小区部分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家中,对债权债务明确的物业服务案件依法发出“支付令”。
送达过程中,法官们挨家挨户向当事人详细说明“支付令”的性质及作用,对“支付令”的救济途径进行介绍,强调“支付令”的生效时间,及当事人提请异议的注意事项,将“支付令”相关宣传材料也一并送达当事人,方便当事人对“支付令”进行理解。同时,耐心倾听每位当事人的诉求,及时答疑解惑,安抚当事人的情绪。行动前后共历时2个多小时,累计发出“支付令”173户,涉案金额共计1,061,256.72元。
据介绍,“支付令”作为一种督促债务人偿还债务的简便程序、非诉程序,从申请到生效时间周期短,不必经过法院的审理程序,且费用低,降低了当事人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满足了人民日益多样化的司法需求。甘井子区法院以此次“支付令”适用为工作抓手,让类型化、批量化的案件进入审理的快车道,推进了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进度,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办案加速度,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下一步,甘井子区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大连市中院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宽“支付令”在类型化案件中的适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