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2021-12-17 13:40:39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突出法治创建,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再上新台阶。

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市场监管部门立法、执法、普法等重要问题,听取关于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的报告,审议法规规章清理、法规实施后评估等情况。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通过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制定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措施,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省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每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省局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落实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年终考核述职时将述法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推行企业开办“210”标准,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办、一日办结零费用”目标。实现简易注销时间压缩60%目标,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限的省份。深化企业电子身份应用,完成全省企业档案在线查询系统的建设上线工作。在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基础上,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省全覆盖,报请省政府印发《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应减尽减”“省本级无审批”的原则,梳理全省许可审批事项清单,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向社会全面公示省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理目录,确保省级市场监督部门无新增无谓证明事项,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

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编制市场监管部门省、市、县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落实负面清单制度,部署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开展重点领域收费行为检查,加强涉企违规收费线索核实整改,清理规范转供电收费。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的政策规定,科学、合理、合法制定省局“三定”方案,及时组织干部开展集体宪法宣誓。加强省市场监管局公务员考核以及学习型市场监管机关建设,强化省局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能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本系统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初步实现双随机监管工作常态化、全覆盖的目标。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建成省级双随机监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建立较为完备的“一单两库”数据。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2019年首次推出免罚清单的基础上,2020年、2021年先后推出容错清单。2021版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将免罚事项由36项扩充至68项,在“2019年湖北省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全省十大法治事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加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初步实现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格局。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视频会,组建省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省系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牵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湖北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开,对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库,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推进会,对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第三方评估。

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邀请国内标准化、电力、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行业专家,探讨发挥标准的作用保护环境展。围绕“标准战疫”和“用标准保护地球”,录制“标准保护地球,绿色引领未来”短视频宣传片,呼吁用标准化手段推动地球保护。

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机制。紧盯全国“两会”“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维护省局系统安全稳定。推进十类重点人排查、网络安全风险排查、国家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机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推动省政府规章《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提出修订意见。

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充分提高制度建设中公众参与度,《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草案及说明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凡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执行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备案等程序。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法规处派专人负责合法性审核,强化审核力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总结并向省人大专题报告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全面清理2021年4月前制发的所有类型的规范性文,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及时向省司法厅报备。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依法决策工作规则,将重大决策纳入党组决策事项范围,明确议事决策主体、决策形式、程序及责任等。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公众参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政务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将决策草案、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集和反馈情况同步进行预公开。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论证会,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合法性审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

集体讨论决定。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均需经省局局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并实行首长负责制。规定省局办公室负责集体讨论记录,如实记录集体讨论全部情况。

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重大行政决策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等执法职责,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联合省检察院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联合公检法机关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线索移交管理。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密切区域合作,推动建立区域间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等合作机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湖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定省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省局门户网站等,依法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实现全过程记录。省局执法人员按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配备照相机、摄像机、便携打印机等执法装备。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明确法规处作为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机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行率达100%。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每年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机构改革后按照省司法厅要求,清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将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派员参与省“两会”建议提案收集分办工作。在行政应诉中,主动接受法院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积极出庭应诉,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中相关问题的线索移交。

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探索有效督察管理模式,开发省局重点工作“督察管理”系统,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按期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对省局机关和在汉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审计工作。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五线整合后的12315平台功能,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聚焦群众诉求热点执法办案方向。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坚持把舆情监测处置摆在重要位置,建立 24 小时舆情监测报告机制,及时收集重大舆情信息和网民意见反映,建立行业网评员队伍。建立社会督导员制度,制定社会督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日常联络服务办法。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党组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细则,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全力化解“疫后综合症”,充分利用“湖北315”微信公众号,建立线上投诉和解平台,为消费者与经营者提供在线自行和解平台,方便消费者在线投诉、企业在线和解、消委在线监督,快速和解消费争议。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明确2名以上复议人员参加,在审查复议案件中,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发现能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的,促成复议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法规清理汇编,将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系统法律法规培训班,举办省局机关“市场监管大讲坛法治讲堂”《民法典》等专题讲座,提升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办专题普法培训班。组织系统参加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七五”普法巡礼视频大赛活动,《湖北力量》和《初心少年》两件作品入选“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普法故事”。

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建立法治导向用人机制,将法治观念强、法治素养好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标准。在相同条件下,优先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局长办公会学法机制,提高学习质效,将宪法、国家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推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将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队伍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干部考试考核中。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以综合法治创建为起点,加大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化政府建设,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市场监管法治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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