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纵深发展

2021-12-20 12:13:04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张霞 通讯员张丙栋)“今天区检察院组织这次听证,体现了其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所具有的强烈的、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此案的办理,既提高了公益监督的社会参与度,也扩大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影响力。”近期,全国人大代表、济南市人民医院针灸推拿科主任刘英才在参加莱芜区检察院举办的一场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上这样说道。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PPT+现场解说的形式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并就听证事项涉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相关证据、拟提出的诉前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单位职责及履职情况等焦点问题,听取了被监督单位的意见。最终,该院根据已经审查核实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决定对该案作终结审查,并现场送达了《终结审查决定书》。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职权,肩负着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伟表示,今年以来,该院第四检察部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将公益诉讼作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推手”,让公益诉讼释放更多司法善意。

生态环境、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该院第四检察部在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领域开展个案探索,推动相关行政主体履职尽责,全力保护社会公益。办理的孔某某、孙某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公安厅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办理的督促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职诉前程序案,入选山东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生动地表明,该院第四检察部发挥了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的作用,让群众切身体会到公益诉讼的力量。一个个案例胜过一沓沓文件,今年以来,该院第四检察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为核心,扎实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纵深发展,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展现了检察新担当。   

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益的同时,该院第四检察部立足本职不断扩大检察“朋友圈”,与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司法局会签了《莱芜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司法行政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区河长制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区自然资源局会签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联合有关机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鸟类保护宣传周暨被救野生动物集中放生活动,广泛汇聚法治“最大公约数”,创优检察事业发展外部环境,努力通过检察履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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