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李玉成)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家事少年庭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给了我们答案。
据了解,李刚(化名)和王红(化名)在2008年相识,2010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随着二女儿的到来,照顾家庭的负担越来越重。李刚和王红经过商议,由李刚负责赚钱养家,王红全职在家负责照顾家人生活。2018年9月,因为生活琐事,李刚与王红感情出现裂痕,开始分居。2021年,李刚起诉至南岗区法院,请求与王红离婚。
本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张雪详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被告王红同意离婚,请求法院处理好两名子女的抚养问题,并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同时提出因其照顾子女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要求李刚支付家务补偿金。但因家庭财产均处于李刚的控制之下,王红仅知道夫妻共有存款300万元左右,李刚婚前购买过一套房产,夫妻双方曾共同偿还过贷款,关于房产的位置、产权状况等,王红均不了解。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人立即向原告李刚释明了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李刚向法院陈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并同意将285万元共同存款和80万元共同债权分割一半给王红。但对于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的房产,双方在第一次开庭时未达成一致意见。
因受疫情影响,办案人不便出差海南调查房产相关信息,原告李刚在外地工作亦不方便回哈开庭。为推进案件办理,办案人多次电话联系李刚,向其释法明理,最终李刚向办案人提供情况说明,详述房屋购买过程、共同还款情况、增值情况,并提出房屋归自己所有,给付王红25万元现金的调解意见,王红亦表示同意。考虑到女方抚育子女的付出,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成的基础上,办案人判决李刚给付王红家务补偿金5万元。该案宣判后,王红携子女到法院,为办案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据悉,以上案例仅是南岗区法院家事少年庭审理的几千个婚姻家庭案件中的一个,家事少年庭干警始终将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保护妇女、老人、儿童权益放在第一位,12月份冰城疫情反复以来,家事少年庭在仅有三名法官、两名书记员、三名陪审员未被隔离管控的情况下,完成线下庭审19次,线上庭审两次,居家隔离法官撰写法律文书20余份……因为他们知道,一个个家事案件背后可能有一个极力挽回妻子爱情的丈夫,可能有一个急于探望孩子的父亲,可能有一个急需子女赡养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