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钟波) 12月27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波涛介绍了江苏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有关要求,深刻认识到保企业就是服务“六稳”“六保”的关键,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作为履行使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江苏省检察院主动作为、探索求变,去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多元化保护的“25条意见”(《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涉企检察工作取得实质性、跨越性突破,由此构建的“民营企业多元化检察保护工作机制”,获评今年“全省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特等奖”。截至现在,全省共有3件涉企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2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整体排名全国第一。经最高检破例特批,江苏成为在全省层面推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唯一省份,也是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的首批试点地区
俞波涛介绍了 “25条意见”扭转重个案个体保护的传统做法,实现了将司法政策红利向类案群体扩散的根本性转变,充分展现了江苏检察机关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精神,被人大代表点赞为“款款均重若千钧、条条都温暖人心”。将落实落细“25条意见”作为今年的重点项目,紧抓贯彻落实,先后制定出台《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介入侦查工作办法》《涉民营企业信访事项跨区域移送办法(试行)》等配套规范,改进涉企办案方式方法,确保意见提出的新理念新标准有效运用,同时用好考核“指挥棒”,设区市检察机关考核中突出服务保障民企工作的重要性,增设专项考核权重,细化指标分值,实现工作成效评价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会同省公安厅组织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排查对企业违法立案、长期“挂案”等情况,并结合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将专项清理工作纳入顽瘴痼疾整治范围,以教育整顿促“挂案”清理。全省共梳理出涉企“挂案”288件,其中检察环节2件,侦查环节286件。对于梳理出来的“挂案”,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认真分析原因,逐案进行评估,分类进行清理,使企业或相关人员能够尽早走出长期悬而未决的困境。目前除1件案件经批准同意延长侦查期限外,其余“挂案”均已清理完毕。
据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高发多发情况,江苏省检察院组织三级检察机关业务骨干赴苏州、无锡、徐州等地实地调研涉税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并对徐州铜山区检察院近三年来办理的170件涉税案件开展实证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完成的调研报告获最高检领导肯定。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先行探索形成检察系统内部共识,规范执法尺度,强调要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行为与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的涉税犯罪的界限,加强对涉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起诉必要性的审查,并指导各地妥善处理一批案件。
在去年初即在全国率先探索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给涉案企业提供了更大更多的认错改错机会,扭转了传统的“一诉了之”“一放了之”的机械办案模式。因为探索早成效好,被最高检批准在全省域推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也是全国唯一的省份。今年5月,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江苏调研期间,对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刘华检察长担任组长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试点工作纳入党组重点项目,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推进。省检察院还成立了“企业合规问题研究指导工作组”,负责合规试点的理论研究和指导,吸收系统内外有关专家搭建智库、提供智力支持;刘华检察长主持编译了《美国检察官办理涉企案件的启示》一书,为合规探索提供第一手资料。试点推进过程中,省检察院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不盲目追求“全面开花”,根据各地准备情况、基础条件,适时动态调整试点范围,分4个批次逐步将十三个设区市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建立省级层面的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各设区市、基层检察机关结合本地案件特点,因地制宜扩大机制覆盖范围,目前省建立的第三方机制已覆盖全部设区市,涵盖54家基层院。
俞波涛表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以往更多聚焦刑事检察业务。突破性探索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位一体联动措施,将服务民企的要求融会贯通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去,推动形成监督与支持、维权与维稳、纠错与解纷并重的多元化保护格局。确定为首批知识产权集中统一履职试点地区,对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从事专门工作”,帮助企业解决举证难、维权难等痛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较好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和质量的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数均居全国前列。
江苏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针对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在办羁押案件等三类重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审查羁押必要性,通过专项活动,推动“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位检察官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去年以来,全省不捕率同比上升7.1%,不诉率同比上升7.3%,审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0.3%。加强涉民营企业虚假诉讼、破产、民事执行、非诉执行等民事检察监督,紧盯超期审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129件,通过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意见152件,监督纠正涉民营企业的错误裁判,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对具体办案中发现的企业问题,江苏检察机关以法律风险提示函、检察建议等形式,向企业提示法律风险并提供解决方案,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并针对管理漏洞,及时向行业管理机构提出完善建议。江苏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以普法进企业等活动为主线,聚焦企业关心的法律问题,结合所办案例采用“订单式”“体验式”等多种精准普法方式,实现检察服务零距离,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义不容辞,为全力护航“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