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丰县检察院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追索保险赔偿金24万余元

2021-12-29 12:16:20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勇 通讯员王明凤)近日,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成功为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追索保险赔偿金24.74万元。

据悉,事故受害者钟某生系宜丰县车上林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8月5日21时许,钟某生在道路上行走时被肇事者彭某龙驾驶的货车碰撞,导致钟某生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医院诊断,车祸造成钟某生外伤性脾破裂、多发肋骨骨折等伤情。事故认定,肇事者彭某龙负事故全部责任。钟某生的伤势被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八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其他费用均未支付。因肇事车辆系外地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均在外地,对本系贫困户的受害者钟某生来说维权存在困难。

12月1日,钟某生向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同时向该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该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条件,于12月6向宜丰县法院递交支持起诉意见书。12月24日,宜丰县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并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费用共24.74万元。

今年以来,宜丰县检察院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5人,为弱势群体追索人身损害赔偿金、保险赔偿金等共计72.83万元,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方面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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