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李青 □陈步红 通讯员曾庆屏)1月19日,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货车突然熄火抛锚停在路中央,民警及时救援,为车主解困。
当日上午9时10分许,大队民警杨斌、彭晟芝等在塔峰镇竹市路段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小型货车停在路中央,路上不断有车辆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险,执勤民警迅速上前查看。
经询问得知,车辆在行驶途中突然出现故障,抛锚无法前行。由于快到年关,来往车辆激增,为避免造成严重拥堵,执勤民警在指挥好交通做好安全防护的同时,迅速协助司机将抛锚车辆推至路边等待维修救援。随后,民警又忙碌着在路面指挥交通,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交警提示,当发现车子抛锚后,如果在一般道路上,应该先在车辆后方50米距离处放置警示牌,随后及时将车辆移至安全地点,以免影响后方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