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盐边县法院“石榴籽”调解室揭牌成立

2022-01-24 12:07:06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黎志飞)“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1月18日上午,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法院渔门法庭“石榴籽”调解室正式揭牌成立,这是攀枝花市法院系统首家“石榴籽”调解室,为推进多元解纷工作纵深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同胞安居乐业注入了新的力量,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活动现场,攀枝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勇,盐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林光为调解室揭牌并为“石榴籽”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盐边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工会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揭牌仪式并现场参观渔门法庭“石榴籽”调解室和家事审判法庭。

渔门法庭坐落于盐边县渔门镇,下辖三镇四乡,辖区面积210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1万余人,其中彝族群众4万余人。渔门法庭还是全市法院距离城区最远、管辖面积最大、辖区人口最多、群众居住最分散、少数民族最集中的 “五最”法庭,语言关和风俗关成了法官办案最大的难关,如何传播法治种子,如何将专业素养与民族情感相结合,“石榴籽”调解员给出了答案。

渔门法庭聘请了14名“石榴籽”调解员,这些调解员均是德高望重的少数民族村民,或是群众信任度较高的村委干部。他们既了解当地的民风习俗,又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石榴籽”调解员先行参与案件调解,可以极大减轻群众诉累,也能缓解法庭办案压力。

“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将充分发挥攀枝花法院系统多元解纷品牌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为各民族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形成无缝衔接诉调对接机制。坚持“法律”与“习惯”有机统一,采取以“情”为纽带,以“理”述乡情,以“法”解纠纷,在坚持不违反法律、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加强习惯法运用,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同时,结合“点、线、面”巡回审判、家事审判法庭和法治宣传工作,开展以案释法和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打造具有渔门镇地域特色的调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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