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惠晓锋 海东)近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全区“执法质量”考评中,宁夏贺兰县公安局再创佳绩,连续3年获得全区第一。
在体系建设中,贺兰县公安局先后制定了《贺兰县公安局关于办理“社会生活噪声”治安案件的指导性意见(试行)》《贺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活动见证人制度》等执法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构建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管理体系,2021年以来,累计发布巡查提示、巡查通报90余期,发现整改问题320余个,实现了对全局执法办案部门的全流程监督、全环节指导和全方位管理,执法管理及业务运行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近年来,贺兰县公安局紧抓执法主体能力建设,积极推行典型案例剖析讲评、“云旁听”“寓教于考”“随警作战”和流动法制小讲堂,构建教学、培训、实战、指导一体化的现场执法标准体系。“去年,我们共组织法制培训30余次,受训人数800余人次,开展典型案例剖析8次,随警作战130余次,民警能力素质稳步提升,带动了全局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全面升级,为规范民警执法打造出一系列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基准线。”贺兰县公安局刘金海说。
执法质量三连冠是对工作的肯定,也是激励和鞭策。“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以‘领跑者’和‘排头兵’的标准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新的起点上翻篇归零再出发,努力为平安贺兰、法治贺兰建设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刘金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