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王皓)为推进信息化系统深度应用,破解“送达难”,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进送达工作改革,以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为依据,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全部纳入电子送达适用范围,建立“以电子送达为主、线下集中送达为辅”的送达工作新模式,实现了诉讼文书数字化快递,有效提高了送达工作效率。
1月24日下午2点,为提高全市两级法院电子送达利用率,大连市中院专门组织召开电子送达工作部署、培训会议,大连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成富代表院党组对全市法院电子送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电子送达工作的重要性,转变工作模式和工作理念,在简化送达流程的同时实现对当事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收集、分析,使电子送达工作更加智能化、精准化,满足人民群众“低成本”“高效率”“零距离”的司法新需求。
据大连市中院司法送达中心平台操作界面显示:1月24日15时53分41秒,大连中院送达团队工作人员通过司法送达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操作,向代理人张律师手机号码发送短信。15时55分33秒,张律师手机接收到短信。15时57分,系统显示发送信息已被当事人查看。从送达中心向当事人发送信息到当事人接收,用时仅1分52秒。
随着张律师确认签收,大连市中院首次利用电子送达平台实施电子送达成功,这是大连市中院推进信息化深度应用的又一成果,实现了诉讼文书“秒送”功能,开启了电子送达“云闪送”。
接到信息后,张律师点击短信链接直接接收到了电子开庭传票,开庭信息一目了然。
“以前上门送达,收个传票、裁判文书,都要等好几天时间,现在手机上就能收到,大大节约了时间和精力,这种送达方式非常方便、非常贴心,真的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谋便利。”张律师说。
大连市中院立案一庭负责人吕风波介绍说:“与传统送达方式相比,电子送达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当事人通过手机可以随时随地签收、保存诉讼文书,并做到全程留痕。一旦电子送达失败,将继续以其他方式送达,做到全流程管理,形成完整送达报告,从而实现对当事人诉求的快速处理和及时反馈。”
“电子送达模式将辽宁高院电子送达平台与大连法院原有线下集中送达平台相融合,实现了短信通知、平台推送、电话确认三位一体的电子送达工作模式,确保电子送达合法有效。同时,大连市中院成立了电子送达中心,专门建立电子送达团队,进一步丰富了送达工作集约化管理的内容。”大连市中院审判信息管理处负责人安静说。
据悉,截至目前,大连市两级法院电子送达系统已全面上线并进入应用阶段,推进首日就已成功完成18件案件的文书送达工作。下一步,大连法院将以“一站式”建设为依托,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和成果应用,在全面推行电子送达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线上庭审、云端执行等信息化方式开展诉讼活动,有效助推审判质效提升,跑出诉讼服务“加速度”,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