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梅艺馨 谭伟斌)文物古迹是不可再生资源,如何对这些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防止其受到气候、灾害、人为或者其他因素的损害,是文物保护面临的一个长期问题。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工作。
澄迈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大丰镇封平约亭文物保护区域从庭院到正屋的环境卫生无人清理,任由家禽、猫等动物出没;设施陈旧老化;牌坊等文物保护不善,随意叠放在庭院一侧。上述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大丰镇封平约亭古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辖区监管主体,未依法履行文物设施保护管理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长期处于被侵害状态。
针对以上情况,该院立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共同做好大丰镇封平约亭文物保护区域内的环境清理和设施保护等工作。加强对大丰镇封平约亭文物保护区域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开发利用。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部署落实有关工作。一是约谈了相关职能部门文物岗负责人,要求文物岗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抓紧落实整改。二是印发了相关发展规划,将封平约亭保护利用工作纳入规划实施。制定了封平约亭古石碑保护方案,并向县财政局申请建设资金,待资金下达后动工建设。三是联合大丰镇政府、大丰社区居委会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要求大丰社区落实好文物属地管理职责,目前大丰社区已安排专人做好封平约亭的日常保护监管工作。同时大丰社区加强对居民的引导教育,对在封平约亭文物保护区内散养的家禽和猫等动物的居民进行劝导。四是加强检查巡查。组织人员深入到封平约亭进行检查,已开展检查3次,其中联合检查1次,出动人员12人次。并承诺今后也将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工作,时刻关注文物及文物保护牌的保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工作,确保澄迈县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保护牌的安全。
下一步,澄迈县检察院将把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新的着力点,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把保护文物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文化的传承,守护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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