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李淑涵)近日,河北省沧州河间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三进三出留古寺镇,查找被执行人。执行干警细心查寻,深夜将被执行人耿某堵在了家门口,这起支付赡养费的执行案件顺利告结。
2021年底,被告耿某因赡养纠纷被父亲起诉至河间市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耿某每个月给付父亲赡养费5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耿某拒不支付赡养费。今年1月,其父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是却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通过在村里调查走访,干警了解到耿某还在本村居住,为了逃避执行和妻子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其妻子以已经离婚找不到人为由拒不签收。但细心的干警发现,屋内放着男士拖鞋,卧室内也挂着男士衣物。干警们不动声色留置送达后离开。
15天后,当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住所,其妻许某表现得异常激动,阻拦干警进入院子,并拿出离婚证声称她与耿某已经离婚,该房屋也归她所有,让干警们不要再来了。为了防止发生冲突,干警们再次默默离开,但已经开始着手部署下一步执行计划。
3月8日晚,执行干警们第三次来到被执行人家门口,经过前两次的探查,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住所地有相邻且互通的两处院落,分别有东门和西门。这次干警们为了防止走空,兵分两路,声东击西。西门的干警负责敲门,东门的干警按兵不动。敲门良久无人应答,但是院落内的灯亮了,确定了院内有人,执行干警快速扶梯上墙,发现了屋内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耿某发现无处可逃,只得跟着法院干警来到法院,履行了赡养义务,交付了所欠的赡养费,案件执结。
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批评教育被执行人要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任何逃避履行赡养义务的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追究。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情形严重者构成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后一定及时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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