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任晓宁 通讯员刘瑞江)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以学习成果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将“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全面融入到涉企案件办理全过程,让辖区企业感受到检察温度。
近日,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是辖区一家企业负责人,基于这一情况,办案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解答》,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为指引,在全面依法审查证据的基础上,鉴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履行到位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该院综合考量该企业对当地职工就业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等情况,最终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要进一步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落细落实,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办理涉企案件,兼顾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既要体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也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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