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韦明望 韦江涛)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推动辖区负有强制报告主体义务的宾馆、酒店等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3月25日,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联合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深入辖区多家宾馆、酒店,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和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检察干警与公安民警重点对宾馆、酒店、旅店的来访入住人员登记本、是否在店内外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入住需实名登记”标志、未成年人入住时是否落实询问和强制报告义务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宾馆、酒店存在从业人员不了解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入住登记信息不全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逐一登记造册,对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责令经营者现场整改,并要求经营者组织员工加强强制报告制度的学习和落实,依法依规经营,坚决杜绝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切实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同时,检察干警还现场普法,向经营者详细解读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关规定以及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倡议、引导宾馆行业从业人员积极投入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行列中,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合力。
下一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联合相关部门通过普法宣传、专项整治、“回头看”等措施,进一步督促辖区相关行业抓好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铜墙铁壁”,有效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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