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举办典型案例专项工作论坛

2022-04-02 12:14:39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为认真贯彻“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品牌创建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典型案例培育、撰写、应用的工作水平,打造“检思”理论调研工作品牌,3月29日下午,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典型案例专项工作论坛。湖北省检察业务专家、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沈红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柴瑶、检察官助理张立彬受邀参加。汉阳区检察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检察官及35岁以下青年干警等50余人参加论坛。

汉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章静、黄钰和余汛芳分别结合自己撰写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享交流。章静介绍,她撰写典型案例遇到了三个困惑,即“写长还是写短”“写华丽还是写平实”“写做法还是写意义”,解决这三个困惑后,才算真正打开典型案例的撰写之门。其表示写好典型案例,需要练就三个本领:一要火眼金睛,要有发现典型案例的慧眼;二要脚勤手快,要有培育典型案例的勤劲;三要持之以恒,要有打磨案例材料的恒心。

黄钰提炼了写好典型案例的四招:一是办案依法依规、注意留痕;二是多留心政策热点问题;三是多学习指导案例、典型案例;四是积极参与典型案例相关活动。余汛芳则结合她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详细讲述了培育典型案例的过程。

柴瑶鼓励与会干警抓住“新罪名、新政策、社会热点”,将手中的案件培育成典型案例,同时她建议在报送典型案例前,吃透上级检察院征集目的,在日常的办案过程中,也要做到不断反躬自问,是否做到了情理法的共融、三个效果的统一。

沈红波指出,每一起案件都是一本生动的教材,每一个办案过程都是精彩的法治故事,一个优秀案例的指导教育意义往往胜过许多空洞的说教。在专家授课环节,沈红波以“做好新时代检察案例工作”为题开课。他从一篇收集到的典型案例讲起,生动地阐述了案例工作的重要性,即从个人办案的微观来看,做好案例工作是司法办案中正确适用法律的需要;从检察工作的宏观来看,做好案例工作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从整个国家法治建设来看,做好案例工作是讲好法治故事的需要。典型案例的编写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案件,其次要有完整的体例结构关键词、要旨、基本案情、检察机关履职情况、典型意义以及相关规定,缺一不可。

关于如何做好案例工作,沈红波建议:一要大力提升案例意识;二要理顺工作机制,提升案例的质量;三要强化案例的应用;四要运用典型案例构建良性检察公共关系。与会干警听后纷纷表示,沈红波的授课内容生动精彩、深刻详实,对今后培育、撰写和运用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有很大启发。

最后,汉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爱华作总结讲话。她指出,典型案例对于检察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培育典型案例的过程正是体现能动履职、检察工作求极致的过程。她提出,打造典型案例需要具备四种意识:一是案例意识,敏锐认知案件典型性;二是精品意识,办案全过程求极致,止于至善;三是质效意识,追求办案质效最大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合作意识,要齐心共铸典型案例。她认为,只有做好典型案例工作,才能落实好“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品牌创建年”各项要求,带动检察干警不断强化案件研判、释法说理等核心能力,从而推动汉阳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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