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乡市法院巧解“薪”结,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120余万元

2022-04-24 14:22:53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李青 □廖燚峰)近日,湖南省湘乡市的周某某、李某某一行10人来到湘乡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为民服务 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感谢执行法官为其1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120余万元。

2018年9月,肖某某购买位于湘乡市白田镇白田村分路口一栋民房,欲经营茶楼、宾馆。后雇佣周某某、李某某等人对该房屋进行装修。2018年12月,该房屋装修完毕后,肖某某支付给工人部分工资便投入运营。针对剩余工资,周某某、李某某等10余名工人多次催讨无果,便将肖某某诉至湘乡市法院。

经审理,湘乡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肖某某偿还原告周某某、李某某等10余人工程欠款,合计150余万元。但肖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8月,周某某、李某某等10余人向湘乡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了解,案涉宾馆现经营状况不佳,因肖某某尚欠原售卖人赵某某120余万元购房款,该房屋已被查封。同时,肖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广东省公安厅通缉。鉴于案情复杂,湘乡市法院执行法官刘桂林调查了解后,立即启动对该房产的处置程序,并耐心细致地做好申请执行人的安抚工作。因该房产属于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拍卖中对买受人的资格有限制,但刘桂林尽职尽责,想尽办法促成拍卖。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多方走访,最终,该房屋于1月30日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后,因成交款少于债务总额,执行法官又组织债权人开会,商议分配方案。原转让人赵某某以自己先行查封为由主张多分款项,而周某某、李某某等十余人主张,农民工工资应优先受偿。对此,双方争论不休,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刘桂林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逐个做思想工作,并反复说理讲法,细心开导。终于,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时,案件各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周某某、李某某等十余人领到执行款1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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