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任晓宁)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抓好总结提升 推动长治长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内蒙古高院“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亮点工作及建章立制工作情况。内蒙古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主持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为期两个月的“大讨论”活动期间,内蒙古全区法院集中攻坚、全力推进,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并贯穿始终,破除思想坚冰,引导全体干警转变司法理念;坚持落实“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要求,“问计于企、问需于企、问效于企”,推出助企纾困新举措;坚持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一体推进“当下治”与“长久立”。截至目前,内蒙古高院“大讨论”活动共整改问题134个,新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41项,通报典型案例17件。
针对市场主体需求,内蒙古高院印发《关于开通涉企诉讼“绿色直通车”的实施措施》,在全区法院设立“绿色服务窗口”,对涉企案件立案审核时加盖“绿色直通车”案件标识,全面纳入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选审理、优先执行绿色快轨,切实提高涉企案件诉讼效率。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受理民事、行政涉企“绿色直通车”案件32476件,其中自治区高院受理1182件。
同时,为完善涉企行政争议“解纷链条”,推动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内蒙古高院与自治区公安厅、人社厅、司法厅等8家单位会签《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备忘录》,进一步完善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部署涉企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全区各级法院结合当地实际,立即开展实施。拓宽与涉企行政案件当事人沟通渠道,通过建立“法官工作站”、畅通服务热线、拓宽诉讼服务到指尖、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释法说理定纷止争等五大举措,切实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此外,深入开展“三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涉企案件办理是“大讨论”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针对审判执行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全区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涉企信访重点案件化解、“涉企案件清积”、涉黑恶案件线索清理三项行动,力争通过解决一批“骨头”案,让涉诉企业感受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切变化。出台系列制度机制,打好惠企安商“组合拳”,深化建章立制、全面巩固提升,积极从司法途径解企业之忧,回应企业所需所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