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牟希同 □薛梅 通讯员许美静)在山东省临朐县五井镇,有这么一名退休老同志,从事基层调解工作20多年,调解成功的案例不计其数,“有矛盾,找老胡”已成为当地人的共识;虽已年过古稀,仍初心不变,始终活跃在调解一线,维护群众利益。他就是胡德峰,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
用行动诠释“最美夕阳红”
2011年退休之后,胡德峰重返岗位,成立了“老胡”信访矛盾调解室,继续活跃在矛盾纠纷调解第一线,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
有一次,某村民要求解决宅基地问题,情绪十分激动。老胡认真听取并深入了解来访者诉求,然后十几次到该村做工作。老胡把双方当事人请到村委,给双方当事人倒上一杯温开水,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一边心平气和对当事人说:“我们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吵架的,更不是来把问题扩大化的。”为化解矛盾,胡德峰让双方用邻居的身份换位思考,经此一番,双方当事人敞开心扉、把埋在心底的积怨释放,老胡最终协调村委解决了来访人宅基地问题。
在人民群众眼里,老胡就是这样一个代表公正的人民调解员形象,一面让人民群众信服的旗帜,他本人也被评为“潍坊市五好离退休干部党员”。
用“情”“理”“法”调解矛盾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胡德峰总结提出调解工作“情”“理”“法”三字诀,有效推进了五井镇的矛调工作。
以“情”动人。面对来势汹汹、情绪激动的群众,及时隔开矛盾双方,用和善的态度、从情感的角度切入,营造一种朋友间聊天的氛围,以平和的心态陈述诉求。
以“理”晓人。面对无理诉求和过高诉求的来访者,多层面、全方位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好相关政策,把事情问清楚、把道理说透彻、把后果讲明白,通过政策引导,消除群众过高诉求的心理期望。
以“法”服人。调解不是一味地退让和妥协,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是坚守的底线。面对来访群众明显不合理诉求,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哲理说法,以法服人,直到双方满意为止。
用温度“暖化”来访群众
21年的信访接待工作,胡德峰练就了一套“变脸”绝活,有时候很困难、很委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但一个转身,依然会微笑着继续解释、协调、办理案件。
这些年来,他还是不遗余力“传帮带”的“师傅”,在工作过程中不忘向年轻同志传授调解的工作方法和技巧。21年来,他初心如磐,始终将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中,接待信访群众1600余人次,协调处理案件100余件,协调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200多件,推动80多名信访老户息诉罢访,曾荣获“市委、市政府三等功”“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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