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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杨海卿 文星妍)7月19日,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召开诉讼保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优化规范财产保全案件的办理流程。会后,诉讼服务中心迅速落实会议精神,重点推进立案过程中财产保全释明引导工作,办理了一起诉前保全案件。
据了解,被申请人铜川某公司于2021年9月至12月多次向申请人旬邑某建材公司采购商业混凝土,未付款金额共计558952.50元。申请人因与其多次沟通付款未果,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并先行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限额558952.50元存款。
收到申请人所递交的保全申请及相关材料后,保全中心严格审查,确认申请人的材料齐备且所提供保全担保足额无误,对当事人释明申请保全的注意事项后,当即进行保全立案并制作保全裁定书,决定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予以冻结,冻结最高额为558952.50元。同时,在将保全裁定书送达申请人的同时,将案件移交执行局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