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黄伯任)福建省顺昌县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林地面积251万亩,森林覆盖率79.8%,林地面积比重、森林蓄积量、覆盖率均居该省前列。近年来,顺昌县公安局以“林长制”为基础,推动建立覆盖全县全域基层网格的“林长+警长”生态警务模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全力守护顺昌的绿水青山。
以“警”为基,调配45名“森林警长”
据介绍,顺昌县公安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原森林分局及下设科室、6个森林派出所和4个警务室,精简为森林警察大队、4个中队、1个重点森林派出所。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原则,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森林警长制。公安局局长任林区总警长,分管副局长、森林大队长任副总警长,科学调配45名“森林警长”挂点全县130个村、20个居委会和11个生态保护重点部位,统筹保护全县251万亩林区生态综合治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警长入驻生态联合执法中心。受访者供图
该县建西镇元峰村后山阔叶林面积约75亩,其中17.4亩为国家级生态林,有闽楠、观光木、花榈木、南酸枣树、木荷等约30多种纯天然乡土树种,还有47株400余年树龄的楠木。近日,顺昌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林业局及建西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前往元峰村,实地查看名木古树群,将该名木古树群列入管护。
“有了‘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配合,保护生态资源的力量更加集中了,行刑对接、案件移送也更畅通快捷了。”森林民警说。
2021年初以来,顺昌县公安局共破获涉森林资源刑事案件42起,挽回经济损失155万余元。
以“防”为主,创新“1+1+X”模式
顺昌县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既派“森林警长”入驻县生态联合执法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和执法保障,又创新实行“1+1+X”模式(即警长+林长+检法机关、司法、林业、国土、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工作人员),推动全县12个辖区“警务网格”与218个网格单位深度融合,优化三级网格员调配使用,严密巡防守护,维护林区安定。
群防群治警民联巡。受访者供图
7月27日,该县洋口镇“生态义警”小邱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居民家中有火光,立即向辖区民警反映。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及时制止了一起纵火案。
今年5月起,顺昌县公安局以“生态警务驿站”为平台,通过奖补方式,在全县范围陆续聘请43名“生态义警”。他们在强化生态管护的同时,广泛参与农村道路安全治理、主动发现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截至目前,“生态义警”已向公安机关提供有效线索50余起,帮助调解纠纷100余起。
“生态警务驿站”率先在洋口森林派出所试点启用,对接县生态联合执法中心,集结12个基层单位联席联勤,融合生态执法、乡村治理等要素,打造出辐射全镇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个社区、2个林场的多部门联合生态执法的样本。
以“安”为要,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据介绍,顺昌县公安局聚焦警种合成,以精准、高效、有力为导向,健全警种协同作战机制,对一些隐蔽性强、证据提取困难的案件,由森林警察大队主导侦办,刑侦、网安等警种提供技术支持,辖区派出所全力配合,法制部门全程把关,形成强大攻坚合力。今年初以来,全县共破获森林刑事案件22起,破案率达84.6%,同比上升17.9%。
同时,顺昌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全县“一元碳汇”创新做法,共同树立认罪认罚和生态修复相辅相成的刑罚导向,将嫌疑人自愿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作为认罪认罚认定的酌情考虑条件,推动环境资源类案件补种复绿、碳汇认购,形成“刑事+修复”的打击治理新模式。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县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34起,处罚金77万元,31名被告人认购碳汇25.2万元。
标签: 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