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省属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到2024年12月底,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
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水利厅联合印发《河北省省属事业单位建设节水型单位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在省直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机关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省直各部门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省属事业单位分三年进行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到2022年12月底,各部门50%以上所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3年12月底,各部门80%以上所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4年12月底,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
方案明确了省属事业单位建设节水型单位的主要任务。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用水管理,加强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配备和管理用水计量器具,建立用水记录;加强节水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和产品,开展节水改造,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积极利用非常规水,安装尾水回收利用设施,收集利用空调冷凝水,绿化和景观用水尽量利用非常规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合同节水管理模式,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成为节水改造的“主渠道”;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张贴节水标识,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普及节水知识;总结推广建设经验,示范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省属事业单位建设节水型单位工作,整体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推进落实。节水型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复核一次,复核达到标准的继续保留其节水型单位资格;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其资格。
据了解,节水型单位评价标准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累计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单位,可以确定为节水型单位。(记者 王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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