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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为优化保障房资源配置,满足部分已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因工作单位变动、子女就学等原因,要求换房的迫切需求,石家庄市区将开展2022年第一次保障房互换工作。申请换房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此次换房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互不经济补偿的原则。按照规定,换房家庭应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办理了完整的入住手续并实际入住,已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缴纳正常,没有欠费情况。同一家庭类型之间可以互换,不同家庭类型居住住房均为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的,也可以互换。具有换房意愿的保障家庭的目标房源月市场租金,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申请家庭人口数和目标保障房面积要相匹配。
换房期间家庭状况不允许发生变动,如发现变动取消本次换房,换房结束后方可进行变更。家庭状态正在变更,没有办理完毕的,不得参与保障房互换。换房不到一年的不得申请互换,每个保障家庭每年允许换房一次,且必须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规定,履行合同约定。换房家庭租住房屋有配套地下室的,须同时调换。
换房家庭可自行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共保障房换房平台发布换房信息或通过其他途径自行寻找换房对象,双方达成换房意向,并相互确认。换房家庭在《公共保障房换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结清费用;持费用结清材料与换房小区管理单位重新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保障房互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收取费用及其他经济补偿行为都是违规的。各级住房保障部门一经发现,取消双方保障资格。(河北日报记者 宋平 通讯员 姜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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