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电梯广告费、公共设施收入……每年动辄数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去哪儿了?不少小区的公共收益账目不清、去向不明。专家建议,各方应搭建基层自治平台,在沟通中厘清职责。
实际上,小区的公共收益成了一笔“糊涂账”并不是新鲜事,而是由来已久的老问题。尤其是每次因它引发矛盾冲突时则变得更加凸显,随着矛盾冲突的日益加剧,该话题也变得愈发敏感。
依照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小区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业主并不参与其中。时间长了,这些公共收益被实际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支配使用,结果使众多业主淡忘甚至“自动放弃”了这部分权利。小区公共收益成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私房钱”,对业主来说,自然日渐烂成了一笔“糊涂账”。究其原因,背后反映的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间的权责不对等。从这一角度看,小区公共收益若要告别“糊涂账”,首先需要厘清各方职责,真正还权于业主。与此同时,还要有制度赋能。要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决定权和监督权,有必要引入第三方审计介入监督,公开物业服务企业收支账单。在这一制度框架下,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公开“账本”,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便会回归各自本位。
此外,加强物业监管力度也非常有必要。虽然现行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都做了安排,但是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规定不够详细,缺乏应有的可操作性。把物业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治理范畴,强化信用约束,促使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基层治理,有助于形成互相配合、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生态圈”,进而提升广大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其实,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广大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真正体现出小区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切实让物业服务企业回归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管家”身份,那么业主、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者之间的矛盾就能得到有效预防和快速解决,小区公共收益也就不会成为“糊涂账”。
无论如何,小区公共收益事关业主切身利益,不能总是“糊涂账”。随着民法典的施行,随着越来越多业主的权利意识被唤醒,基层社区治理将获得更多助力,物业服务难题也将得以缓解。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理应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不能再“糊涂”下去了。
(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