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订购一个月的软件,竟然自动续订还收取了费用。这笔订购费能讨回来吗?近日,苏州市吴江区法院通过调解,化解了这样一起关于软件自动订购的纠纷。
2021年7月6日,金某免费订阅了某科技公司提供的一款软件。9月3日,金某突然收到某支付平台还款498元的短信。金某查看账单并联系该科技公司及支付平台后,得知上述498元是用于支付其原来免费订阅的软件款。金某联系了该科技公司,该公司称分别在7月6日和8月6日向金某发过电子邮件,告知其免费使用31天和后续订阅收费事宜。金某与科技公司、支付平台均交涉无果,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订购费。
法院认为,该科技公司虽向金某发送了电子邮件,但金某并未点击查看,对该公司主张的已告知事实不予采信。且金某注册软件时的界面、协议所载内容均系该科技公司准备的格式条款,对涉及金某实体性权利的自动续费及免密代扣协议条款,并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属无效格式条款。经调解,该科技公司同意将自动续费费用退还金某。
本案中,某科技公司通过会员权益、特殊功能免费试用等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开通会员服务,并在协议中约定免费试用期后自动开通付费续订功能,但未明显提示该条文,导致金某在不知情和非自愿的情况下,续订该软件并被扣款。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对不利于消费者一方的条款充分提示说明,否则该合同条款有被认定为无效之虞。
法官提醒,近年来,移动支付成为日常交易主要支付方式,各大交易平台为提升交易效率,简化交易流程,相继推出扫码支付、刷脸支付、免密支付等多种支付手段,为交易带来便利,却也增加了消费者的交易风险。消费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及消费习惯,审慎开通免密支付,自动续费等服务,在签订相关会员服务的格式条款时,要仔细阅读各种提示,避免权益受损。(沈黎红 张白帆)